据新华社上海9月14日电 自2026年9月15日起 ,上海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目录内非免疫规划疫苗产生的疫苗费用及注射服务费,同时支持医保家庭共济 。
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 ,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接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非免疫规划疫苗为公民自费、自愿选取 接种,接种需收取疫苗费用以及注射服务费。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接种《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含被动免疫类生物制剂)所发生的疫苗费用与注射服务费 。

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直接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上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可通过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相关接种费用。

市民可向接种门诊或者通过“随申办”“健康云 ”App了解医疗机构可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也可拨打“12320”询问 有关疫苗库存 、预约和接种服务 ,拨打“12393”了解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或其他医保政策等。







